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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合約要注意什麼? 商務律師說給你聽

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要怎麼訂?簽約要注意什麼?讓陳律師來提示重點。

 

*付款方式

 

一般會採用分階段付款,對於設計師等承攬人而言,越早拿到費用用好,可以嘗試前階段設定越高比例越好;反之,對於定作人而言,為確保服務品質,可將尾款比例拉高。

 

*設計、工程變更

 

遇到設計、工程變更在所難免,但務必留下書面紀錄,並最好明定變更後就工作時間、付款期程等對應的調整,才不會衍生工期延宕、承攬費用增減的爭議。

 

*驗收方式

 

驗收如有瑕疵,業主得請求修繕,故可約明驗收的方式(例如書面通知)、驗收後瑕疵處理方式、業主多次不配合驗收推定驗收完成等規定。

 

*違約處理

 

業主未依約付款或承攬人工程遲延,均可約定按一定工程比例計算違約金,以促使雙方履行。

 

*終止合約及賠償

 

合約因哪些狀況可提前終止?賠償責任如何計算?均應明確定明,以免訴訟上舉證困難。例如,業主無理由任意終止時,應賠償承攬人損失,就已施作工程、已訂購之成品、半成品及材料按估價單結算。

 

要注意的是,目前已有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後續如正式生效,相關契約均建議為對應之修正。如您對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有相關疑問,歡迎與陳律師聯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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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禾原律師/政大法學碩士(財經法)/律師證書字號105臺檢證字第12700號/

數十家中小企業及協會組織委任的法律顧問,能夠針對各產業客戶的實際需求,切中核心的提供契約審閱上的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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